(一) 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相关事务。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维护企业行业合法权益;
(二) 围绕行业与企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建材市场、建材产品流通和建材供应链各环节,结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服务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 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总结交流建材市场、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在转型升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方面的经验,促进企业发展;
(四) 加强横向联系和交流,协调行业内部及本行业与其它相关行业的关系,为企业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 切实抓好信息工作,组织建立信息网络,对信息进行全面搜集和系统整理,为建材市场提供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所需的信息;向建材生产企业反馈市场需求信息;对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信息;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和行业发展情况。
(六) 开展建材市场和建材流通企业的诚信建设工作,提高企业行业诚信水平;
(七) 积极组织编制本行业团体标准,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发展进步;
(八) 支持建材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国内外建材商品交易展销活动,促成建材市场与建材生产企业的联系互动,为建材市场引进新产品和建材生产企业开辟新渠道创造条件;
(九) 开展职业培训,通过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进修班、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
(十)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通过发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和组织出国考察等活动,为国内建材市场、建材流通、生产企业与国外同行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
(十一) 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宣传职业道德,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公平、合法竞争秩序,督促企业进行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十二) 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建立协会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收集信息、交流经验、拓展渠道;
(十三) 开展其他有益于行业发展和关系会员利益的工作;承办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会员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委托事项。